新闻
新闻发布会
国内
山东网视
电影风向标
母婴
食品
财经
房产
汽车
旅游
女性
搞笑
网上安徽
3G
媒介
手机安徽网
国际
安徽信息港
金网
安徽评论
安徽社区
新思丝
奇闻
科教
军事
教育
体育
健康
招聘
IT
食品
乐卡会
行业联盟
前沿焦点 > 财经 > “丙尔金”余毒:港企不敢投资内地镀金等科技领域

“丙尔金”余毒:港企不敢投资内地镀金等科技领域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2015-06-04 20:24 浏览 人次

  大公财经5月28日北京报道(记者 潘阳)一项“创新”的技术,曾引发行业震动,甚至被冠誉为“革命性”的突破,国家发改委据此决定限期淘汰此前普遍应用的工艺;数月后,此技术被发现造假;半年后,发改委被迫宣布“暂缓淘汰”原有工艺……

  引发这一系列事件的主角,就是“丙尔金”。

  时钟指向2015年5月下旬,发改委规定的“限期淘汰”时间已经过去近半年。现在,被宣布“暂缓淘汰”的工艺命运如何?相关企业是否在顺利运转?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丙尔金”事件回顾:从巅峰到囹圄

  “丙尔金”是2013年前后电镀金领域最热门的词汇。

  “丙尔金出来时对业界的吸引力很大,因为它宣称解决了镀金工艺的世界技术难题。”中国电子电镀专委会名誉主席蒋宇侨说。

  含氰电镀与无氰电镀是电镀行业实现清洁生产的争议所在。含氰电镀所带来的废水废气一直被诟病。因此当标称无氰镀金的“丙尔金”出现时,业界为之激动,甚至影响了国家政策。

  2013年2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1号令,规定于“2014年年底,淘汰含氰电镀金”。

  2013年3月20日,《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含氰电镀工艺的调整说明》进一步解释,“传统氰化物电镀工艺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来自于氰化金钾及氰化亚金钾,过去无替代产品。现在,‘丙尔金清洁镀金技术’无毒,排放废水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解决了镀金行业污染难题,可完全替代现有氰化钾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

  一时间,所谓无氰的“丙尔金”技术将替代氰化镀金工艺呼声四起、风头无二,甚至有人称“丙尔金”将革命性地颠覆电镀金行业。

  然而不足2个月后,故事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2013年 4月2日,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根据举报,在江门博成电子有限公司查获22瓶丙尔金产品,并从中检测出剧毒物质,随即对“丙尔金”的生产厂商河南省三门峡恒生科技研发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3年6月,国家安监总局发布“关于丙尔金危险性鉴定有关事项的声明”称,“丙尔金”申报成分和含量信息严重失实,含有有毒成分氰化亚金钾。丙尔金“无毒”谎言从此被揭穿。

  2013年9月23日,国家发改委声明:因“丙尔金”信息失真、不具备可替代性,故暂缓执行“关于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的规定”。

  2014年11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第24286号文件正式宣告:“‘丙尔金’产品专利权全部无效”。

  2014年12月,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法院以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罪,一审判处三门峡恒生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新茹有期徒刑5年。该公司董事长张群刚、总经理张磊父子目前尚被警方通缉中。

  事情还远未结束。21号令的后续影响仍笼罩在镀金行业。

  “氰化镀金”企业陷入困境

  记者调查发现,在国内从事氰化镀金上下游产业的很多是香港公司投资的企业,由“限期淘汰”到“暂缓淘汰”,这些企业经历了紧张焦虑、从悲到喜、再忧愁不断的多种感受。而目前,在“暂缓淘汰”政策下,企业信心不稳、贷款受限、改扩建不获批等种种问题浮现出来。这些,从香港三大商会给国家发改委的函中也得到了印证。

  香港工业总会、香港电镀业商会、香港表面处理学会于2014年12月份联合向国家发改委去函指出:目前,不少港企均不敢投资镀金生产线,因为害怕氰化镀金工艺即将被淘汰,已经投资建厂的企业同时在担心随时都会闭厂结业。

  据记者了解,考虑到未来发展,不少企业正在计划搬迁到东南亚。

  香港工业总会在函中表示,由于国家只是暂缓淘汰氰化镀金工艺,银行对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很有戒心,不愿向企业发放贷款。以从事电子、首饰电镀业务的企业为例,氰化亚金钾是主要原料,目前市价为每100克1.3万元人民币,以一家普通的中小型电镀企业为例,每月需要买入60-70公斤氰化亚金钾,资金已经达到780-910万人民币。若企业无法得到银行贷款,很难购买所需原料,经营压力巨大。企业需要银行贷款扩大生产线以增加产能也遇到困难。

  另外,由于氰化镀金属于国家要求“暂缓淘汰”工艺之列,镀金工厂的各种扩建、改建计划、环评、报批程序的申请均难以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被搁置。香港工业总会的一些会员企业表示,他们就扩建或搬迁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部门以氰化金钾镀金工艺属于暂缓淘汰的工艺为由,拒绝企业申请。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来自港区的范徐丽泰和蔡素玉代表提出建议,要求将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和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删除。

  2015年3月份,国家发改委回复两位代表称,正在研究将相关工艺从淘汰目录中删除的问题。但是,还未有结果。

  5月28日,记者致电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想了解一下有关氰化镀金政策的最新进展,相关工作人员在知悉记者来意后表示,自己不能接受采访,也无法告知政策的变化情况。

  记者从电镀业业内人士处了解到,镀金业是航空航天、通讯、计算机、电子、汽车设备产品零部件供应链中重要一环,上游产值达数千亿,若相关企业大规模迁离内地,将会对上述行业长足发展构成严重负面影响。

  香港电镀业商会和香港表面处理学会表示,氰化镀金技术是目前世界上广泛被认可和使用、且先进可靠的镀金技术,符合环保要求。现在所有的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韩国、欧洲等地都一直在用氰化镀金。氰化镀金仍是现在镀金工艺的为唯一选择,没有可行的替代方案。

  为此,香港三大商会和范徐丽泰和蔡素玉代表一样,都提议发改委在有确实可取代氰化金钾的原料出现之前,将相关工艺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剔除。

  国家行政学院马庆钰教授在接受大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淘汰氰化镀金工艺的事情上,发改委前期决策准备没有做好,被虚假材料蒙蔽,出现了判断失误,使政策本身的有效性受到影响。

  “产业政策的调整,要仔细权衡对行业和产业可能出现的影响,政策的进退、张弛都不能草率决定。”马庆钰教授指出,目前的“暂缓淘汰”导致地方在执行上消极响应和观望犹豫,无形中对企业发展形成了围堵和阻力。

  马庆钰认为,目前的“暧昧”决定,体现了发改委不想承认判断失误这一事实。他建议发改委及时出台解释性文件,公开承认现状,在无替代技术的情况下,保留原有工艺,确保行业和企业正常运转。

  最新进展:氰化金钾已不属于“剧毒”化学品

  今年二月份,国家安监总局会同公安、环保、卫生、质检、交通等10部门共同修订完成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并于5月1日开始执行。新目录中,编号为1698的氰化金钾和编号为1699的氰化亚金钾,已经不再属于“剧毒”危险化学品。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按照国家规定,“剧毒”危险化学品在购销、运输时,必须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方可实施,否则属于违法。而现在氰化金钾和氰化亚金钾已经剔除了“剧毒”标签,按照普通危险化学品来操作就可以。从环保角度来讲,氰化金钾对环境的危害已经被认可降低了。

  中国电子电镀专委会专家对记者表示,必须科学对待氰化电镀工艺,只要加强管理,其危害性是可控的。此外,在无氰镀金工艺尚未成熟的现状下,氰化镀金工艺暂时不宜作为落后工艺处理。

  短评:求一个结果,有多难

  评论人士指出,可能在发改委看来,“暂缓淘汰”就是不淘汰了,只不过没有表述的那么直接,毕竟,年初刚宣布淘汰,马上改口称“不淘汰”在面子上、在公信力上都不好看。然而从企业的实际遭遇来讲,“暂缓淘汰”与“不淘汰”却是天壤之别。

  “不淘汰”是一个直截了当、清晰明确的结果,但是“暂缓淘汰”却给了许多不了解实际情况的部门在办事时以顾虑和“挡箭牌”。

  在企业看来,“暂缓淘汰”下,这颗心总是感觉没落地,不知道哪天还是要被淘汰;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看来,“暂缓淘汰”还是要淘汰,只是具体时间没确定。总之,给所有方面的感受都是负面的,除了发改委本身。

  发改委曾给出解释,比如“丙尔金”造假案件还未终审判决、有关部门还未正式反馈相关工艺鉴定结论等,据此称暂时不能将淘汰氰化镀金工艺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删除(即宣布“不淘汰”)。

  有关人士指出,为保证行业和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发改委能不能变通一下,即便现在不改变“暂缓淘汰”的说法,是否可以另行下发一个通知,确认传统的氰化镀金工艺可以正常使用、以保证相关企业的正常运转,并呼吁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以正常的态度面对镀金企业的需求呢?

  我们不能过多指责发改委,因为发改委也是受害者,它被一项伪装得比较高明的技术给骗了。但是现在的受害方已经转移到了镀金行业和企业身上,属于“躺着中枪”。

  不过,在发现所谓的“先进技术”实属造假后,迅速给原有技术正名是不是更好?如果近期没有可替代技术出现,我们能依靠的,还是原有技术。让原有技术因造假技术而承担本不该出现的后果,恐怕有失公允。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收藏本文]
安徽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安徽信息港"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安徽信息港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