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新闻发布会
国内
山东网视
电影风向标
母婴
食品
财经
房产
汽车
旅游
女性
搞笑
网上安徽
3G
媒介
手机安徽网
国际
安徽信息港
金网
安徽评论
安徽社区
新思丝
奇闻
科教
军事
教育
体育
健康
招聘
IT
食品
乐卡会
行业联盟
前沿焦点 > 娱乐 > 已婚女子外出打工与人同居生子 因重婚罪被判刑

已婚女子外出打工与人同居生子 因重婚罪被判刑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11-12 15:38 浏览 人次
  已婚女外出打工与人同居生子

  被石狮法院一审判重婚罪

  近日,林某因犯重婚罪,一审被石狮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

  33岁的林某是永春人,2001年1月在老家与林某金结婚,并生下一名男孩。婚后,林某发现丈夫好赌还懒做,于是于2008年独自外出打工。

  前年,林某在石狮华山村一家工厂上班时,遇到江某,接触三四个月后,两人同居。去年7月,林某与江某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3个月后,江某阴差阳错,用林某的QQ与林某金联系上,这才发现林某重婚。去年10月25日,林某因涉嫌重婚罪被刑拘。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林某有配偶却在法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考虑到林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对林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廖海霞通讯员许鸿源)

  原标题:已婚女子外出打工与人同居生子因重婚罪被判刑

  原文链接:http://www.cnr.cn/newscenter/native/gd/201311/t20131112_514108522.shtml

  稿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李江雪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收藏本文]
安徽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安徽信息港"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安徽信息港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