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和林县某行政村换届改选村主任,经民主选举,李某某被村民推选为村主任。上任初期,李某某为村里做了不少好事,在村民中赢得了不错的口碑。可是,渐渐地,他却变了:从2008年至2012年1月间,李某某利用村主任的职务便利,将该村收入的荒地承包款、基站占用费、退耕还林费等款项共计19万余元由自己保管、支配。除了为村中支出基本建设、维修戏台、打水井、购置水泵、电表等费用13万余元,剩余的6万余元全部被李某某占为己有,并挥霍一空。不仅如此,法院还查明,2007年,国家实施为农户提供玉米保险补贴政策,以户为单位为受灾户发放保险赔偿金。这本是国家惠农利农的好政策,李某某却动起了歪脑筋:他与贾某某(另案处理)合谋后,利用自己妻子、儿子及贾某某提供的另外6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冒充受灾农户,领取了28000余元的受灾保险赔偿金。事后,李某某分得20000元,贾某某得款8000余元。
经依法审理查明上述事实后和林县人民法院认为,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集体财产,数额较大;同时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保险赔偿金,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和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李某某在案发后积极退缴所诈骗的赃款,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和林县人民法院于昨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某某犯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记者何芳通讯员王寅生)
原标题:男子将公款中饱私囊还以妻儿名义骗取保险金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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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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